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安排,即日起我厅组织开展全省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执法不廉洁、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办理罚款“年票”“月票”,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随意“顶格处罚”,随意拦车、扣车、设置路障,超期扣车,滥用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落实,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反映问题受理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投诉反映:
反映问题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来信来函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邮编:610041;
反映问题邮箱:jtwtzz@163.com。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来信来函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二)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严格保密。
(三)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详细、有理有据,符合本次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23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