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现将《四川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四川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4〕14号)精神,为统筹推进全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落地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支撑服务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促进交通物流制度性降本增效为核心,深化“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服务模式,强化数据共享应用,缩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85%以上,实现线上“一网登录、一次申报、一体反馈”、线下“一窗受理、一次跑动、一次办结”,切实提升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
二、受理条件
申请“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具备《营业执照》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3.已具备或者承诺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三、服务内容
在线核验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8类数据(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达标车型核查、卫星定位装置等),一次性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2项业务,一次性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2个证书。实现9项材料免提交,54个要素免填写,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业务“全程网办”。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企业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专区,阅读办事指南,在线填写《“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详见附件1),系统自动核验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8类数据。核验通过的,线上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线上告知申请人。
2.业务办理。企业完成线上申请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系统。如申请人已具备运输车辆,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所需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出具办理意见。符合条件的,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电子证照。如申请人暂无运输车辆,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所需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出具办理意见。符合条件的,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电子证照。
3.业务信息反馈。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办结后,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系统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反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二)线下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办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提交《“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业务受理。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同步将申请材料流转至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业务办理。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要求完成审批,作出审批决定且出具《办结通知书》,并同步将审批结果流转至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4.颁发送达。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对办理结果进行颁发送达。
(三)档案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归档事项受理、流转、颁发送达环节的资料;交通运输部门归档业务全流程的资料,包括事项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资料。
五、推进步骤
(一)试点先行(2024年4月底前)
选取成都市青白江区、新都区和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开展试点运行工作,根据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和流程设计,不断挖掘政务增值服务和协同监管的有效经验,丰富“一件事”内涵。充分调动全系统积极性,鼓励其他市(州)、区(县)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取得更大突破。
(二)纵深拓展(2024年5月—12月)
在全省范围内落地推广“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实现“一门一网集成办理、线上线下同质服务”。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确保9月底实现通过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系统线上专区办理。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提升业务办理质效,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
六、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整体推进,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办事指南,改造所属业务系统,联合相关部门优化服务;负责提供申请“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相关的行业数据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系统对接模式,实现省一体化平台统一收件、受理,办件数据分发流转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负责推进“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在“天府通办”APP、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端延伸;负责指导推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落地实施“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加强业务培训。
省市场监管局协同推进“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制发、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保障数据传输质量及实时性。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务服务网站、线下大厅、移动端等多端入口;指导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主题专栏,协调推进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建立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异常反馈机制,实时监测系统接口、数据和办理运行等情况;统筹协调相关电子证照共享;配合交通运输厅优化系统对接模式,实现省一体化平台统一受理颁发,办件数据分发流转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系统办理。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职责做好“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落地实施,协同做好“一件事”线上、线下受办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配强工作力量,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审管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审批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对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如不符合经营条件要依法撤销原许可。要强化对普货运输企业尤其是个体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创新业务拓展。各地各部门要推动实行专班办理、专员跟进,深入道路运输企业、物流园区、货车司机“暖心之家”、车辆销售机构等地,一站式提供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按照“应办尽办”的原则办理“一件事”业务,实现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的转变。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联系人:交通运输厅黄于孜 028-86762578;
省市场监管局杨强 028-86158352;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陈玲 028-8693523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