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选人: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中选金额:24.98万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三)评审专家名单:
唐亚雄(组长)、赵珊珊、游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项目中选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下浮10%收取。由中选供应商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220320910001120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372元(人民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