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网络货运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经营服务者、托运人及实际承运人合法权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四川实际,商请省级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四川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修订稿)》,拟报请省政府印发实施。为增加政策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四川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经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箱:30592807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四川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2.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15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处(邮编:610017)。
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附件:附件1《四川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修订稿)》
附件2《四川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修订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