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相关单位:
2022年4月3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监理资质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74号)和我省实际情况,为做好《监理资质规定》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质许可权限
按照《监理资质规定》,我厅负责注册在我省监理企业的公路工程乙级,水运工程甲级、乙级和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含新申请、升级、延续、重大事项变更、一般事项变更、证书补遗等)。公路工程甲级、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我厅不再初审,相关企业直接向交通运输部申请。
二、关于资质申请管理
(一)关于资质申请渠道。
按照《监理资质规定》,企业申请各类别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和重大事项变更、一般事项变更、证书补遗等),以及对许可机关公示的审查意见提出陈述等,均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t.gov.cn,以下简称“部服务平台”)办理。申请交通运输部许可资质的,可直接登录“部服务平台”进行办理。申请我厅许可资质的,根据我省政务服务要求和资质电子证书生成的需要,申办企业需先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注册账号,登录后点击“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系统将自动跳转到“部服务平台”。监理企业在“部服务平台”通过“我要办理一行业服务”中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水路运输建设信息管理服务”分别进入相应系统,录入人员、业绩、仪器设备等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后即可提交申请。
(二)关于资质申请形式。按照《监理资质规定》,资质申请分为一般程序制和告知承诺制。申请公路工程乙级,水运工程乙级、水运工程机电专项资质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一般程序制或告知承诺制,申请其他等级资质的实行一般程序制。
(三)关于申报资料要求。企业资质申请时,按照办理事项对应的办事指南要求,在“部服务平台”录入人员、业绩、仪器设备等信息。采用告知承诺制在录入上述信息的同时需上传“四川省监理资质办理告知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书”)。
(四)关于许可程序。采用一般程序制的,监理企业在“部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并提交申请后,我厅按照资质审查标准,组织对申报信息开展审查和现场核查,审查通过后,核发监理资质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采用告知承诺制的,监理企业在“部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和.上传承诺书,提交申请后,我厅对申报信息及承诺书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资质办理条件的,即做出许可,同步生成电子证书。申请我厅许可资质的,监理企业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查看并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自做出许可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实体证书。电子证书和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市场监管、招投标等活动中,企业能够提供有效电子证书的,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提供实体证书。
(五)关于承诺事项核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我厅将自做出许可决定1个月内,按照资质审查标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组织对申报资料开展审查和现场核查。发现申请人违反承诺的,给予申请人10个工作日整改期,并在我厅网站发布整改公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即时撤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