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2827274/2024-0008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 2024-05-15
- 发布日期: 2024-05-23
- 文 号: 川交办便〔2024〕9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俸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4020679号建议)收悉,我厅会同财政厅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工作
(一)推动出台支持政策。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要求,我省出台了《关于保障城市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5〕169号),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责任主体和财政保障等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持续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进行专项财政补助。近年来,在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基础上,我厅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给予支持。一是进一步细化政策。联合财政厅先后出台《关于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建〔2022〕307号)《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309号)等政策文件,将央补资金分配各地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公交都市创建。对公交都市创建进行专项指导与支持,对第一批申请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的4个市给予资金补助共计1000万元;“十四五”期间,给予创建成功的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
(三)建立考核问效机制。制定《“十四五”时期四川省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川交函〔2023〕416号),明确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资金使用情况采取一年一考核的方式,强化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考评结果与省对市县奖补资金分配挂钩,调动城市人民政府对公交发展支持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完善细化政策。2023年10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为贯彻落实9部委意见,我厅拟制了《关于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拟从政策、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以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支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多维度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努力争取资金支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城市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厅将联合财政厅等单位,争取给予城市公共交通更大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对上争取,结合四川实际,向交通运输部争取更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二是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切实将城市公交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确保补贴补偿政策落实到位。三是争取省级公交补助,积极对接省直部门,力争省级层面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三)推动兑现考核问效。我厅正积极研究推动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拟将城市公交运营情况纳入交通强省考核评分,对公交企业欠薪欠保、补助资金不足额按时拨付、政策执行打折扣等问题进行考核问效,促进各地强化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措施,确保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举措能有效落实,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曾勇 ,联系电话:028-86623267)